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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闽委发〔 2019 〕 11 号),抓住第 44 届世界文化遗产大会在我省举办的重要契机,深入挖掘我市文物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全力推进新时代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结合南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 的理念,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努力形成 “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 ” 的文物保护利用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走出一条符合南平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显著提高,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文物机构队伍不断健全,社会参与活力明显激发,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基本形成,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

  二、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 福州古厝 序》和厦门鼓浪屿申遗成功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 “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 与 ” 的工作要求, 坚持 “ 公益属性、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管理 ” 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要进一步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增强行动自觉, 立足南平生态优势,加快 “ 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 的创新实践,让文物有机融入到 “ 武夷品牌 ”“ 生态银行 ”“ 水美经济 ” 三大机制创新中,丰富城乡文化内涵,加快文旅融合步伐,努力让文物留下来、活起来、用起来。

  (二)落实主体责任,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

  全面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红线和生命线。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 切实履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完善文物安全联合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要 组织文物、消防部门加强文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提升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管理力量。 按照 “ 切实加强各级文物行政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确保职能落实 ” 的要求,配齐配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明确县(市、区)承担的文物保护具体职责,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文物行政执法责任。 三是创新保护机制。 结合正在开展的 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探索建设社会共同参与的 “ 文明实践中心 ” , 以志愿者为主体力量,以志愿服务为主要活动方式, 吸引更多民众参与到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

  (三)强化统筹推进,认真落实省委 “ 六个一批 ” 要求

  全面推进 “ 六个一批 ” 项目实施, 建立项目清单, 对 项目内容进行细化,全面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依法公布和推荐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 2020 年 5 月底前公布一批具有红色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建盏建本文化和木拱廊桥文化等具有闽北特色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按照《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文物字〔 2019 〕 480 号)要求,在 2020 年 2 月 29 日前补充推荐申报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最终实现 2020 年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和规模整体提档升级的工作目标。 二是启动实施一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 推动武夷山城村汉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征地工作,争取尽快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动建窑遗址申报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展示古代建窑建盏制作工艺、传播建盏特色文化;启动延平区峡阳百忍堂、建瓯市东岳庙和建阳考亭书院等保护工程建设;实施武夷山摩崖石刻修复工程,将蕴含武夷山深厚历史文化变迁和发展的文字进行永久固化、保存。 三是精心组织一批展现闽北特色的主题展览。 加大 “ 全福游、有全福 ” 品牌宣传,推动博物馆 “ 走出去 ” 展览,组织朱子文化、建窑建盏(遇林亭窑、茶洋窑)、茶文化和建本文化等闽北文化核心品牌展览赴外展出交流。讲好闽北文物故事,重点打造以考亭书院、建窑遗址等为代表性的物质文化载体,丰富展示内涵和提升利用水平,彰显闽北物质文化遗产魅力。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涉台文物赴台展览、闽台宗祠 “ 祖地文化 ” 交流,加强闽台文化交流。 四是完成一批文物保护重点项目。 加快推进武夷新区、建瓯、浦城博物馆的内部装修与陈列设计工作,加快光泽、顺昌、政和、武夷山等博物馆场馆主体建设进度。各县(市、区)要抓紧革命文物本体修缮方案编制,对接《南平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施武夷山张山头红军墓群、福建日报创刊地(建瓯东岳庙)和延平区王台革命旧址群等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充分展示闽北红色文化内涵。持续推进《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实施,在 2020 年 5 月底前全面完成保护标志设置工作;重点推进武夷山遇林亭窑址和五夫朱子文化、建阳建盏特色小镇和浦城猫耳山省级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工作,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创意等绿色产业,充分展示保护利用成果。 五是做好一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遗产保护和申报前期工作。 充分展示我市 “ 万里茶道 ”“ 闽浙木拱廊桥 ” 文化遗产品牌魅力, 推进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武夷山市要认真做好下梅古建筑群、闽赣古驿道及风水关遗址、武夷古茶园及茶厂、九曲摩崖石刻四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点的保护利用工作;政和县要着力做好后山桥、洋后桥、赤溪桥等三座木拱廊桥的保护利用工作,展现廊桥风采。 六是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根据省委 “ 表彰一批 ” 的要求,在第 44 届世界文化遗产大会举办期间,适应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总结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成就,向省上推荐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讲好南平故事,营造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利用意识,将文物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文物工作 “ 五纳入 ” 要求。建立健全文物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要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将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根据财力情况设立朱子文化、红色文化等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规范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按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绩效管理,严禁统筹、挪用、截留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督促落实。 各县(市、区)要加强 “ 六个一批 ” 项目的督查力度,确保全面推进落实;加强对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案件的督查督办,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报,确保文物安全。同时,要根据省委 “ 一城七线 ” 工作部署,武夷山市应做好福州 — 南平(武夷山)文化和自然遗产考察线路安排,重点提升沿线城乡风貌、重点遗产片区、重要考察通道等核心景观效果,做好花化美化、建筑整治、氛围营造、古厝保护等,充分展示闽越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建盏建本等闽北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2 月 1 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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