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动态 > 正文

乡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将在盘活资源同时坚守底线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作者:

  中央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乡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同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严禁城镇居民到乡村购买宅基地。

  《通知【三农法制调研中心】》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调研员招聘】本省、自治区、【三农法制调研中心】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乡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通知》同时提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