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焦点 > 正文

好消息,农村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可以在自家耕地上建房了

发布时间:2020-08-10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农村农业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发布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其中规定,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就可以占用耕地建房。

  这消息一发布,就受到了农村广大农民朋友的支持,尤其是对于一些在农村的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为什么这样说那。因为最近一段来,宅基地无地可批的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农村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村内可用的宅基地的空闲用地已经用完,老旧宅基又不能及时退出,所以就造成了的农村没有宅基地的农民申请不到宅基地。而随着《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的发布,这对于这些农村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来说,意味可以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房了。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必须符合“一户一宅”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是宅基地分配的基本条件,也是国家的维护宅基地合法使用的明确要求,在新下发的《八不准》的中也对这一条件给予的明确和重申,因此,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必须是新分户家庭,且没有继承获其他渠道得来的宅基地。

  二,符合建房流程

  按照正规程序来说的话,都是申请宅基地之后获得相关的建房许可证就可以开始建房了,但是在今后要注意的是,在获得材基地审批之后,能够动工建房是没有错的,不过宅基地审核所需对于宅基地的位置大小都有着规定的,如果随意更改位置,或者是超出、多占宅基地,不符合建房条件的,强行修建房屋的都会被进行拆除,所以说大家一定要格外注意。

  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此可见,耕地并不是不能够修建房屋,农民朋友想要在耕地建房,必须要先获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之后,才能够开展房屋建设!当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非常麻烦,必须要经过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