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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八举措迅速掀起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高潮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连日来,虞城县政府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列入政府常委会专题研究,主要领导在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全县各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制定落实八项措施,迅速掀起专项整治工作高潮。

  一是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县、乡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明确整治范围。迅速召开专题会,发布政府通告,坚决治理“八不准”行为,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是单纯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问题,管理类和工商业类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均在整治范围内。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张贴县政府通告6000份,悬挂横幅1500多条,制作宣传版面20000余平方米,书写电子屏宣传标语40幅、村头大喇叭播放宣传录音600多次、出动执法车辆75台次,推送宣传短信5000条,利用多种方式掀起宣传高潮,大造舆论攻势。

  四是坚决遏制新增。乡镇政府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主体责任、监管监督责任分工,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硬起手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五是全面摸排存量。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农村房地一体登记权籍调查、日常执法巡查、耕地保护督查发现问题图斑调查,迅速摸清全县各乡镇存量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六是坚持依法用地。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必须先行选址,经报县领导同意后,由全县联审联批会研究决定。不经研究同意的,一律不准动工建设。政府及各部门要做依法用地的表率。县纪委监委介入监督调查。

  七是形成部门合力。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巡查、组织执法,并协助乡镇拆除。县公安局要依法打击阻碍公务,快速受理移交案件。电力、水利、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根据需要采取停水、断电、吊销执照等措施。县法院要依法受理强制执行案件,财政部门要履行没收职责。

  八是加强督查通报。乡镇要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媒体反映等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反馈;乡镇每周五上午将整治工作进展报告到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整治办核实、整理后,转县委县政府督查局通报。


原文链接:http://dnr.henan.gov.cn/sitesources/hnszrzyt/page_pc/dt/sxdt/articlef8822374f9d5473dae09e99f5534f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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