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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供地程序 减轻企业负担 山西全面启动 “标准地”改革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来源:2020-03-02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者郭锋张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政府近日印发实施意见,正式启动“标准地”改革工作。

  “标准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其指标由区域评价和控制性指标构成。区域评价包括:区域节能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控制性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

  山西省政府指出,推进“标准地”改革是全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这项改革将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政府要求,加快推广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在有条件的区域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今年6月底前,各市要做好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准备工作,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要至少出让1宗“标准地”;9月底前,各市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区域,要至少出让11宗“标准地”;10月份后,各市要加快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促进项目开工落地。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swcz/114109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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