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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自然资源局以监管促进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寒地黑土,弥足珍贵;绿色生态,关乎未来。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

   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机制,绩效考核与土地违法等指标挂钩,构建政府主导的共同监管格局。依据“三调”成果,对接“三条控制线”,落实储备区划定,梳理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推进26个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建设,加强项目监管与验收,保障新增耕地真实存在。争取跨省域、跨市域补充耕地统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海伦等地已实施的项目,破解占补平衡指标难题,增加地方财力。

   二是强化资源利用与保护。扛起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初期扑救职责,落靠各个环节,盯住山、看住草、管住人、禁住火,确保“三个不发生”。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核心区、边界清楚的非核心区,要直接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查严管,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控制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制定“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落实省自然资源厅“8+2”矿种(煤炭、铁、铜、钼、金、银、石墨、石灰岩+矿泉水、地热)开发布局,抓好铁多金属、矿泉水、地热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落实矿业权竞争性、“净矿”出让,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限勘查开采区。全面加强矿山安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落实执法保护。坚持打击就是保护理念,构建自然资源“大执法”体系,兵合一处,加强批前、批中、批后全程监管。建立发现、处置、公示共同监管机制,压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化解存量违法、遏制新增违法。开展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专项清查整治,打击“蚕食”耕地行为。推进“违建别墅清底”“绿卫专项行动”攻坚战,使违建问题“清零”、违法占用林地“还清”,确保国家验收达标。推进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例行督察发现和历史“挂账”问题整改,年底前要全部完成。要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变用途、扩大规模、变相“搭车”等违法行为,严禁“农地非农化”。严格执行“增违挂钩”机制,违法案件与用地报批、用地指标安排、失信惩戒相结合,违法多发的要停止批地供地。严肃查处违反规划条件建设项目,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林地、草地、湿地等违法行为,保护寒地黑土,捍卫绿水青山。(隋 雯)


原文链接:http://www.hljlr.gov.cn/xwdt/dsdt/202008/t20200818_278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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