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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和《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决定对有关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本部门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调整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5项,其中,取消5项,合并实施4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6项。

  二、涉及调整的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共5项,调整方式均为合并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是要认真做好涉及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的事项,要做好交接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脱节;对合并的事项,要加强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二是须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附件1 云南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调整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rar

   附件2 云南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调整的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rar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dnr.yn.gov.cn/html/2020-08/9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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