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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当前,全国各地已陆续进入主汛期,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特别是6月份以来,南方持续强降雨已引发多起灾害,造成30人死亡失踪。6月17日四川长宁发生6.0级地震,对周边地区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积极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意识

  面对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各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建设生态文明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落实防治减灾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逐级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将继续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进行调研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排查巡查

  要持续推进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工作。重点调查城镇乡村等人口密集区、铁路和公路等交通干道沿线、矿山采空区、居民切坡建房区、建设工程临时居住区以及已查明的隐患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会商,密切关注雨情变化,按照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如发现险情,要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决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该撤离就撤离。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切实提升基层临灾避险能力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基层防灾减灾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地质灾害临灾避险知识和技能培训,使隐患点周边群众熟悉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场所,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临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六、进一步强化值班驻守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随时做好灾后处置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作用,进一步推广技术队伍和专家包县、包乡的做法,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基层政府做好趋势分析研判、预案修订、应急演练、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地灾值守,确保基层应急值守到位,及时准确掌握灾情、险情,及时报送信息。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69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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