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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文化村(镇)(第一批)和天然富硒土地(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文化村(镇)(第一批)和天然富硒土地(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0〕63号

  各市(州)、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地质文化村(镇)建设,规范和加强天然富硒土地认定管理,中国地质学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文化村(镇)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然富硒土地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起开展地质文化村(镇)的评审授牌和天然富硒土地的认定工作,现将上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地于2020年8月27日前以县级政府正式公函的方式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厅,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装订)和电子版,《地质文化村(镇)申报表》及《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及标识申报表》一式16份,其它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联 系 人:地质勘查管理处 王巍、田立勋

  联系电话:0971-6101726(传真)

  电子邮箱:dkc6101726@126.com

  附件:1.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文化村(镇)申报(第—批)工作的通知》(地会函字[2020]14号)

  2.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然富硒土地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地会函字[2020]15号)

  
2020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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