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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建立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处置机制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建立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处置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的专业优势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4月29日,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的建立,确保了“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无缝对接,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遵循。并明确了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管,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工作机制》规定,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建立多项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责任处室为成员的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建立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灾情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建立应对出现重特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联动机制,密切协同,层层落实灾害防御责任,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四是建立年度会商合作机制,每年召开1至2次专题会议,会商全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重点任务和目标、预测灾害发生趋势、优化完善工作机制。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应急演练、科研创新、宣传培训等方面加强与省应急厅合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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