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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同仁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公路工程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现场踏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同仁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公路工程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现场踏勘的意见

  青自然资〔2020〕266号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及《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我省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我厅组织相关人员对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同仁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公路工程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形成如下意见:
一、规划情况

  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同仁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公路工程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980号)国家高速公路网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中的一段。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形成青、川藏区运输通道,对便捷藏区与内陆地区的人员往来及物资流通、带动沿线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用地选址情况

  项目位于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泽库县、河南县,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经同仁县隆务镇、泽库县泽曲镇、河南县优干宁镇、赛尔龙乡。
三、项目拟用地情况

  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141.6528公顷,占用农用地1123.0040公顷,其中耕地75.5305公顷(均位于同仁县),建设用地16.7234公顷,未利用地1.9254公顷。
四、项目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该项目拟占用耕地75.5305公顷(旱地4.3288公顷,水浇地71.2017公顷),拟占用耕地面积占拟用地总面积的6.62%,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1.8024公顷(旱地0.7171公顷,水浇地11.0853公顷),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拟占用耕地面积15.63%。经现场踏勘,项目选址仍有优化空间,要求通过优化方案进一步减少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方案优化后,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1896公顷(旱地0.6377公顷,水浇地10.5519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2.9等。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2.9286公顷(旱地0.6377公顷,水浇地2.2909公顷),城市周边外永久基本农田8.2610公顷,均为水浇地,项目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项目拟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4.81%。优化方案较原方案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6128公顷。

  该项目具有连续性及不可分割性,选址不可避让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采用最优选址方案,在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线路走向、生态环境、建设成本、规划布局、用地情况以及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达到了尽量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
五、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

  项目在同仁县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3.6152公顷(均为水浇地),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2.8等,坡度小于25度。其中在城市周边田吾屯下庄村补划永久基本农田3.7630公顷。在城市周边外城内外四村委会、瓜什则村委会、江龙村委会补划永久基本农田9.8522公顷。补划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面积均有所提升。
六、项目实施中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几项要求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在建设用地报批前落实占补平衡任务。

  (三)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

  (四)认真履行土地复垦责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好三方责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做好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

  (五)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2020年8月4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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