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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道103线互助县城过境公路工程涉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现场踏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道103线互助县城过境公路工程涉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现场踏勘的意见

  青自然资〔2020〕47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我省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我厅组织相关人员对省道103线互助县城过境公路工程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形成如下意见:

   一、规划情况

   我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已列入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公布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的说明》中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省道103线互助县城过境公路工程是互助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为《青海省省道网规划(2012—2030年)》中S103线西宁至岗子沟口(省界)公路的重要路段,该项目已列入《互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修订版)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互助县城镇路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对带动互助县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用地选址情况

   省道103线互助县城过境公路工程起点位于互助县塘川镇周家村,与县城总体规划的威远南路相接,终点位于互助县威远镇红崖村南侧,与S102线相交,顺接县城总体规划的威远北路。路线经塘川镇周家村、威远镇古城村、小庄村、班家湾村至终点红崖村,路线全长5.16公里。

   三、项目拟用地情况

   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8.2184公顷,占用农用地17.1421公顷,其中耕地13.0929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3.6684公顷),建设用地1.0763公顷。

   四、项目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该项目拟占用耕地13.0929公顷,且均在互助县境内,拟占用耕地面积占拟用地总面积的71.87%,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6684公顷,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拟用地总面积的20.14%。经现场踏勘,项目选址仍有优化空间,要求通过优化方案进一步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方案优化后,项目拟用地总面积为17.9007公顷,占用耕地12.7752公顷(旱地5.17公顷、水浇地7.61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3.3507公顷(均为旱地),其中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2.7421公顷,占用城市周边以外永久基本农田0.6086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12.3等,主要分布在威远镇古城村、班家湾村、红崖村。项目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拟用地总面积的18.72%。优化方案较原方案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3177公顷。

   项目具有连续性及不可分割性,项目选址不可避让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在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建设成本以及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采用地质条件较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耕地面积较小的方案。后经现场踏勘,再次优化方案,项目建设达到了尽量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

   五、项目实施中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几项要求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在建设用地报批前落实占补平衡任务。

   (三)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

   (四)认真履行土地复垦责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好三方责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做好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

   (五)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2020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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