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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势头,全面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耕地是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根基,保护耕地是事关国家安全和14亿人吃饭的大事。要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形成的复杂性、坚决遏制的紧迫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取得实效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主要包括: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违法类型主要是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出售房屋。

  重点整治:“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8种类型。

  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是指从今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违法建设的房屋。对发现的新增问题,要以“零容忍”态度处置,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查处的查处,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要限期复耕到位。

  三、密切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切实保障农民合理住房需求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既严厉打击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又要用足用活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建房和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指标安排、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中,为农民建房和农村产业发展预留空间,确保相关的政策能够落实落地。要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的通知》要求,将工作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县乡两级政府进一步理顺宅基地管理职责,落实乡镇政府审批责任,健全机构队伍,规范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既妥善解决农民合理建房存在的各类问题,又将新增问题解决在初始、处理于萌芽,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有效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各市、县(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负总责、基层抓落实”的要求,把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综合运用土地卫片执法、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系统、黄河流域专项执法、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发现的新增问题,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坚决止住问题增量,刹住违法势头。对查处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件,年内地级市至少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不少于3件,县级不少于1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tzgg/202007/t20200727_2173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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