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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严把“三关”高效推进绿色矿山遴选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记者8月7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出一批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山,宁夏在2020年绿色矿山遴选工作中严把“三关”,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扎实高效推进全区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特点和绿色矿山建设实际,宁夏明确,申请参加遴选的矿山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持有效采矿许可证且正常运营的独立矿山(含油气类),近三年内未受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但整改到位;遴选期间,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矿区范围未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矿山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少于三年,新建矿山正常生产一年以上。

  为扎实推进遴选工作,宁夏要求,要严把市、县(区) “初审关”、第三方评估机构“准入关”和随机核查“监督关”三个“关口”。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一线“裁判员”,在组织遴选矿山企业填报有关申请时,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开展初审工作,履行好“前哨”之责。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经认定的相关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与矿山企业须保持独立,不得参与矿山自评估报告编写,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评估过程中要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手段开展实地核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通过实地抽查或网上核查、视频和照片核查等方式开展复核,突出监督考核作用。

  据了解,宁夏自然资源厅已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等七个方面为全区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宁夏绿色矿山遴选已进入第三方评估阶段,共有16家矿山企业通过初审,其中油气类5家、固体矿产类11家。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xwdt/gzdt/202008/t20200813_2185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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