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焦点 > 正文

注意,北京这13类人将免缴社保

发布时间:2020-08-24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为了保证低保、低收入、残疾等困难群体生活条件,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北京市委老干部局、北京市民政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享受政府补贴的13类参保人员分别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低收入农户;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残疾人员;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的《通知》中,免缴人员身份认证和医保参保两个流程合二为一,这极大的增加了人们便利性,据了解,此次办理流程为:免缴人员仅需在身份认定申请登记的同时填报个人参保状态和参保意愿等信息。后由街乡身份认定各受理部门、社保所、市区各主管部门、市区各医保部门通过系统对接或手工交互的方式共享信息,精准比对,由医保经办部门为身份认定成功且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免缴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制发社保卡。

  此外。《通知》要求建立免缴人员兜底保障机制,将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免缴人员全部纳入参保人员信息库。信息不完整的免缴人员,在参保信息完善前发生的当年度医药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确保不因部门间信息交换时滞影响待遇享受。将职工医保减员的免缴人员自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库,实现个人医保待遇无缝衔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