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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泉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泉州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严格保护和监管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对非法占用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由所在的沿海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清理;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不减少。严格保护包括优质沙滩、重要滨海湿地、红树林等所在的海岸线,落实岸线分类分段功能管控要求,确保岸线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建立完善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将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分解下达至沿海各县(市、区),列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方案》要求,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海岸线修测,对包括滨海湿地在内的全市湿地进行逐地块调查,并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滨海湿地及自然岸线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加强现有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保护区范围内滨海湿地的保护和恢复。推动泉州湾、安海湾等重点海湾综合整治,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推进沿海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设施建设,从源头上控制和改善滨海湿地环境质量。

  《方案》明确,统筹推进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陆海统筹,将海洋资源保护特别是滨海湿地保护、海洋空间开发利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区域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筹安排,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的海域实施围填海行为;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海峡资源报 齐培松 涂晓扬】


原文链接:http://zrzyt.fujian.gov.cn/xxgk/gtdt/jcdt/202008/t20200820_53671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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