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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就征地补偿标准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科学合理确定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近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王芙蓉组织耕地保护监督科、征地中心赴市四区开展调研。

  调研以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邀请了旗县区、乡镇政府分管征拆工作的领导、征拆一线工作人员、部分村干部及旗县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同志,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各地区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征地补偿的现状情况,并听取基层政府、征拆人员对我市已制定的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办法中各类补偿标准的具体实施效果,听取和收集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牧民合法权益、让被征地农牧民分享土地增值“红利”提供制度支撑。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xwdt/msgtjgzdt/202008/z20200825_888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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