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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就陇南等地群发性地灾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8月12日~17日,受多轮强降雨影响,甘肃陇南、甘南、天水、定西等地出现多起群发性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形势严峻。针对此,8月20日,甘肃省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迅速、高效、有序指导受灾地区政府开展地灾防范、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通知指出,地灾防治是当前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工作,必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全力防、配合救”的地灾防治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防灾救灾。坚持灾后重建与“十四五”规划相统筹,科学编制灾后重建、地灾防治专项规划,坚持抢险救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统筹,注重摸排贫困村、贫困户受灾情况,对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加大扶持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雨后复查排查制度。坚持分门别类、分级负责,省级工作组和专家组在指导基层开展排查的同时,着重分析研判威胁大、规模大、条件复杂的地灾隐患点;各市州政府负责排查威胁水利、交通、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地灾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要详细登记隐患点信息,建立明细台账。坚持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手段并重,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等的重要作用,密切监测“临村、临水、临路、临设”区域地灾隐患点,掌握滑动变形情况。强化风险隐患管控,提升重点地区和重大风险点专业监测能力,加快推进普适性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加强趋势研判,提高预警精准度。对出现灾害前兆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由县级政府划定地灾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市县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村组社、群测群防员,并做好临灾避险准备。

  据悉,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成立了Ⅳ级应急响应地灾防治服务指导组和4个专项小组,全力支持地方开展工作。通知强调,部省专家负责分析研判重大地灾隐患点,研判撤离群众能否返回原址,指导受灾地区编制地灾防治灾后重建规划。将抽查专家和技术人员工作情况,奖优罚劣。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地灾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凡造成人员伤亡的灾情和中型以上的险情半小时内首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做好续报。各市州要注重源头治理,在加快推进地灾详细调查、重点区域1∶1万地灾风险调查的基础上,将调查成果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乡村规划,在重大工程、宅基地审批等项目用地前,评估地灾危险性,确保科学选址,提前避让地灾危险区。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zdc/202008/t20200827_2544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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