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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应登尽登”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切实解决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难、搬迁户产权难以保障等问题,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并转发全国自然资源部门学习借鉴。

  

  全力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应登尽登”

  今年是全国脱贫攻坚决胜和收官之年,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头号工程”,通过将贫困户搬迁到生存发展条件较好地方,并通过产业、就业、培训、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系列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状况、实现稳定脱贫。我省扶贫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开工、入住工期紧、时间短,全省各地安置住房普遍存在先建后批、先住后补等手续不完善、不配套导致难以登记的情况。为此,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扶贫办经过认真调查,在充分研究各级层面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各类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指导意见》,切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办理不动产登记,真正解除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指导意见》强调,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扶贫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楼阳生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要勇于在“率先”上抢先机、要善于在“蹚出”上下苦功、要敢于在“新路”上勇探索,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勇于担当、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实事求是”四大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条办理意见,就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中涉及的登记主体、权属来源文件、符合规划材料、相关费用等方面提出了办理意见,并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和扶贫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力争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应登尽登”。(尉伯瀚)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xw/chnl88/202008/t20200827_2146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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