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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让安置房成为群众的“安心房”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遂宁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全力化解市城区政府统建安置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市城区已化解处理安置房办证遗留问题项目33个,涉及群众23617户。

  一、在“推”字上发猛力。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市城区部分安置房不动产产权书办理不及时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摸清情况,建立安置房问题台账”“属地负责,完善不动产登记要件资料”“部门联动,加快综合审批”等整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建立牵头单位责任人制度、责任单位联络人制度和整改工作台账、每月定时报送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随时反映疑难问题,庚即研究协调化解。

  二、在“简”字上做文章。对纳入遗留问题办证的安置房项目只要满足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合格、消防安全评估合格这两个条件,即可纳入遗留问题办证综合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在综合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办理”意见后即可办理登记。

  三、在“分”字上下功夫。针对土地抵押问题,采取协调贷款银行,将打捆抵押贷款的土地实行分割,解除安置房用地抵押后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针对欠税问题,由税务部门出台政策,实施“追办分离”,经政府(管委会)签字盖章后可先进行综合审批流程办理首次登记,后期按承诺分期缴清税款;针对欠缴出让金问题,实行“商住分离”,将安置房中住房和商业用房用地分开供地,住房可按划拨形式供地,待企业清缴商业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商业部分不动产登记;针对违规问题,实施“处罚与办证分离”,由城管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及时在综合审批表上签具“同意办理”意见,可在推进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再执行处罚决定。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zdt/2020/8/31/9e0d201083da41f6bb8878888c7c22f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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