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应用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一、检查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取5名监督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其中,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有关专家3名(详见附件1)。按照自治区境内甲、乙、丙级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每级别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存在投诉举报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直接列入检查对象(详见附件2)。

  三、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

  采取室内检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资质条件匹配情况,即现有条件是否满足其资质类别和等级;2.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情况;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情况,近两年完工项目情况及正在开展项目进展,每单位实地核查不少于2个项目;4.违约或被投诉举报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和有关要求

  检查时间为2020年6月至8月,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被检查单位根据公告的检查内容,先期开展自查自纠,准备迎检资料。检查工作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由单位法人对检查结果公正性进行签字确认,单位法人因故不能签字的,应书面委托单位其他人。

  联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

  联系电话:0951-5962082

  

  附件:1.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检查人员名单

   2.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检查对象名单

   3.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检查记录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kczygl/202005/t20200529_2106139.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