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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省份的农村留守妇女的好日子要来了

发布时间:2020-09-27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公安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关爱服务。

  《意见》明确,针对农村留守妇女重点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手工编织、刺绣等就业门槛低、就业方式灵活的技能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加强人员对接服务工作力度,帮助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对巾帼致富带头人、妇女新型经营主体领办人、妇女创业能手等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培训,加强农村创新创业园区的孵化实训基地建设等。深化“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将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农村留守妇女纳入种植养殖、“农家乐”经营、农产品网上销售等实用技能培训。

  《意见》要求要加大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帮扶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探索开展巾帼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推广“巧妇贷”妇女创业贷款,鼓励创办巾帼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家乐,采取入股分红、资金互助、创业培育等帮扶措施。加大农村留守妇女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力度,发挥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乡镇妇女维权站点、社区“妇女之家”、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

  《意见》强调,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基本信息台账,特别要对贫困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录入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在农村留守妇女中培养农业技术骨干、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使农村留守妇女真正掌握一技之长、成为能工巧匠。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生态等乡村产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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