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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取消下放5个行政许可事项

发布时间:2020-10-21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主要内容包括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此外,此次《决定》中,农业农村部取消下放了5个事项。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介绍,这次取消的5个事项可分为农业投入品监管、职业准入、农业资源环境保护3类。

  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取消了“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和“七类肥料登记”两个项目的许可,改为备案。七类肥料登记包括了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等,也就是说今后新农药的登记试验、水溶肥料等七类肥料的生产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许可。

  在职业准入方面,取消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今后取得中等以上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畜牧兽医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或经培训合格的,可在备案后直接从事乡村兽医工作。

  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取消了“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相关工程可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开展;取消“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事项的省级初审,将审批权限由农业农村部下放到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人在所在省区即可办理许可事项,也就是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办理了。

  据王乐君介绍,为更好的推动取消下放事项落实落地,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取消下放的许可事项逐项提出监管措施、公布监管细则,将日常监管、专项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监测评估,加强信用监管,同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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