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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自然资源部关于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1年3月1日,我部受理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5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原文链接:http://gi.mnr.gov.cn/202103/t20210302_2615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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