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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6路、长江8路道路工程项目占用山东滨州秦皇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 6 路、长江 8 路道路工程项目占用山东滨州秦皇河国家湿地公园的请示》(滨自然资规呈〔2020〕125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 6 路、长江 8 路道路工程项目占用山东滨州秦皇河国家湿地公园。该工程占用山东滨州秦皇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育区、合理利用区和科普宣教区,涉及地表占地总面积 1.721 公顷。其中长江 6 路工程以桥梁形式跨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建设涉水桥墩 2 组,实际占地面积 0.018 公顷;以道路形式穿越湿地公园的科普宣教区和合理利用区,实际占地面积分别为 0.3 公顷和 0.2614 公顷。长江 8 路工程以桥梁形式跨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建设涉水桥墩 2 组,实际占地面积 0.039 公顷;以道路形式穿越湿地公园的合理利用区,实际占地面积 1.1026 公顷。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 年 5 月 12 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005/t20200513_3098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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