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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董家口-沂水-淄博输油管道工程项目穿越山东诸城潍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林业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报<关于董家口-沂水-淄博输油管道工程项目穿越山东诸城潍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申请>的报告》(潍自然资呈〔2020〕353号)、《临沂市林业局关于董家口-沂水-淄博输油管道工程项目穿越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的请示》(临林报〔2020〕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董家口-沂水-淄博输油管道工程项目穿越山东诸城潍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该工程以定向钻形式穿越山东诸城潍河国家湿地公园和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其中:穿越山东诸城潍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保育区3次,穿越长度分别为120.77米、36.59米和235.12米,管道按照定向钻穿越设计,入土点距离湿地边界分别为105米、108米和64米;穿越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科普宣教区1次,穿越长度为488米,管道按照定向钻穿越设计,入土点距离湿地边界117米。工程在湿地公园内无地面施工内容,不涉及湿地公园内地表占地。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101/t20210127_3522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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