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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今年将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 作者:佚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1-02-01 16:00

  

  2月1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自然资源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2021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提出,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六稳”“六保”要求,扎实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抓落实,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首要职责,在坚守耕地红线上再从严。要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而再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一是加强规划统筹。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优化保护布局,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二是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和激励机制。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强化考核结果应用,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压紧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鼓励地方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力度,逐步形成全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的制度体系,调动各级主体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严格规范用地审批。进一步规范用地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标准,从严管控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严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关。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严格规范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四是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出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强化补充耕地日常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信。统筹全省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五是强化耕地质量提升。结合耕地提质改造、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按照要求将标注恢复属性的园地、林地、坑塘水面等恢复为耕地,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有优化。六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严格执行“八不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完善日常执法监管体制机制,采用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实时智能监管等手段,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以“三调”数据为基础,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状况的动态监测评价,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二)抓住关键环节,在优化国土空间上谋突破。一是推进省级规划编制和报批。按照国家要求上报《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成果,将全省每一寸土地规划的清清楚楚。二是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和决策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并预留与其他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三是有序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对接自然资源部相关技术标准,深化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数转换、成果审查等工作规则。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上下联动、横向统筹,确保各级规划内容传导落实。四是指导各地开展详细规划。从全域全要素角度出发,探索城市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要求,统筹研究城市更新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公共空间等不同地段详细规划编制办法;从对接规划许可、土地储备、土地出让的角度出发,深化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整合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城市设计、15分钟生活圈等新时期新要求,提高详细规划可操作性。五是稳妥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加快镇村布局规划成果报备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根据需要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逐步明确规划衔接、报备入库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乡村规划体系和政策制度。深入推进“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六是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协同。研究专项规划衔接工作,加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协调衔接,逐步规范全省专项规划编制管理。七是加强规划行业管理。逐步完善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统筹城乡规划资质和注册规划师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2021年度全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评选工作。

  (三)围绕发展要务,在强化精准保障上显作为。一是做好规划空间保障。出台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依据规划提前做好重大项目前期选址工作,合理规划布局战略预留空间优先用于保障重大项目,为重大项目精准配置近期规划空间周转指标。二是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继续对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应保尽保”,组织重大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空间规模指标专场交易。三是提升各项服务水平。开设用地用海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完善推广“双信地”出让模式,组合运用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带方案挂牌出让和“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出让等方式;做好工业项目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服务,常态化开展“交地即发证”。大力推行“净矿”出让,全面施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四是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以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目的,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相衔接,建立健全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提升治理能力。五是逐步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明确内涵、模式和程序,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制度,探索相关工作制度的衔接机制,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六是优化产业用地供应制度。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养老、大健康等民生用地,支持现代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金融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四)聚焦效益提升,在促进节约集约上做文章。一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优化沿江沿海、苏南苏中苏北资源配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各地立足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培育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板块,促进各地差异发展、特色发展、协同发展。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健全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提升空间治理能力。落实大运河管控细则,积极参与国家深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二是推进城乡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配套政策,鼓励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盘活城市空间。三是严格实施产业用地准入制度。研究建立并严格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准入评价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标准体系,修订《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规范开展建设用地项目节地评价工作。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四是健全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制度。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平台,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推动交易规则、市场监测、动态监管、信用评价的逐步统一。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五是做好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和《细则》,开展2020年度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我省创建工作。六是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完成省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出台县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指南。完成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南编制。支持地方布局实施一批山水林田湖草工程,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深入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国家试点和省级示范项目,抓好现有省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监管系统建设。全面完成长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验收销号、综合评价工作,按期建成长江沿线8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连云新城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继续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利用市场化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等,加快消化历史遗留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最美生态修复案例评选。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度,成熟一个处置一个。

  (五)聚力动力引擎,在推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一是建立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委托设区市行使用地审批权的合法合规性和效率效能进行监管,对下放审批权实施评估。二是围绕增强产业链和供应链自主可控的要求,深化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契合产业结构调整,对接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主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认真做好工业企业用地调查大数据分析,加强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有效衔接。三是扎实推进 “两统一”核心职责下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部在江阴和苏州吴中区开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同步开展省级试点,探索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法、路径和政策体系。四是探索完善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盘活存量和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地政策。做好部队(融通)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僵尸企业”处置、铁路综合开发、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等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矿地融合工作机制,加强试点项目的推进、动态评估和绩效评价,不断探索矿地融合新方向、新路径。推广地质资料试点成果,重点推进设区市局地质资料管理职能落实到位。六是总结南通国家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城市建设成效,在全省推广应用。支持和指导盐城、连云港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七是持续推进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卫星中心、智库等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六)厚植为民情怀,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求实效。一是深入实施“住有所居”工程。继续提高对苏北农房改善工作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精准度,指导各地按需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加大用地计划倾斜保障力度,统筹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规范稳妥做好苏南、苏中地区农房改善服务工作。按照房地产市场“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要求,落实分级指导监督和调控责任,适时科学调整住房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价格和节奏,加强分类调控工作,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和存量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做好住宅用地市场分析预判和预警,促进全省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要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力度,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加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联动管控,加快推进已收储土地净地整理进度,有效增加具备供地条件的住宅用地。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对增减挂钩工作实施评估,进一步完善审批实施程序。二是深入巩固“脱贫攻坚”工程。系统评估和总结自然资源领域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对接,确保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平稳过渡、有序衔接。持续以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苏北农房改善、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入市等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指导各地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严格控制征收范围、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有序做好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确保补偿安置到位,推进我省土地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加大攻坚力度,继续分类系统处理群众办证难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深入抓牢“安全生产”工程。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组、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部署,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省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施好地质灾害治理及搬迁避让、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等项目,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组织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不断夯实海洋防灾减灾基础建设。

  (七)强化规范管理,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出实招。一是推动法治建设。统筹拟定全省系统“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做好新修订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抓紧完成《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送审稿)》,开展《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等立法或修改前期研究准备工作。制定出台我省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高标准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对案件总量大且矛盾集中的地区开展约谈,实现案件总量与纠错数量双下降、重点地区与重点类型案件总量双改善。加大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问题突出地区督导。探索征地卷宗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盯住征地拆迁、违法违规用地、城乡规划管理三个重点领域,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提升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切实维护信访秩序稳定。二是加强业务管理。加快完成“十四五”自然资源“1+5”专项规划编制,上半年完成编制任务。推动省厅大数据平台与各类业务数据管理平台和数据库融合,基本形成“一个基础平台支撑若干个专题平台、一个自然资源核心数据库衍生若干个专题数据库”的总体格局,支撑三大应用体系建设与运行。完成原土地、海洋、规划、测绘、地质等省级数据成果整合,初步建成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海”的二维省级自然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年度国土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做好“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为各项规划和管理提供底版支撑。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术体系构建国家级试点示范工作,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江苏经验”。组织各市、县编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意见。完成省内京杭大运河等一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总登记”形式基本完成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优化完善“线上苏小登”不动产登记品牌,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积极开展“一码+” 三维地籍建设试点。做好江苏省产业地图编制工作。加强土地储备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推动省市测绘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实景三维江苏建设,统筹推进市县基础测绘工作。做好互联网“问题地图”集中整治工作。提高地图审批信息化水平。做好“天地图·江苏”转型升级和公众版、政务版更新融合和运行维护,优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制定测绘成果汇交管理办法。扎实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确保今年底完成调查任务。三是强化内部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资金管理检查力度,做细做实资金管理。有序开展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厅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系统的各项审计工作,重点做好省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问题整改。加强对市县培训和指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更好地宣传报道全省系统好经验、好做法。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做好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示范到位。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强化督查督办工作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推动全年工作有序完成。提高“马上办”的效率,把科学态度与实干精神结合起来,讲求工作时效,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提振“争一流”的精气神,拉高标杆,争先进位,走在前列。持续推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基层队伍。(王旭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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