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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坚决遏制新增和依法推进整治的浓厚工作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工作要常抓不懈,贯穿始终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扎实、广泛、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为顺利完成摸排工作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力量,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巩固深化宣传工作已取得的成效,经常性、持续性的开展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宣传工作在教育引导、警示震慑、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宣传工作与遏制新增、保障合理建房需求、研究处置措施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指定具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具体工作,切实有效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以及积极配合开展存量问题处置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坚决杜绝走过场、做虚功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内容要兼收并蓄,重点突出

  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项行动阶段性任务,认真研究梳理宣传工作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划分阶段、有所侧重地确定宣传重点和主题,切实把宣传内容讲全讲透,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一是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二是宣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三是宣传关于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强调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法律责任,普及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的政策和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及管理规定等。四是持续曝光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公开公示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等。

  三、宣传范围要深入一线,进村入户

  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即将进入处置阶段,遏制新增形势依然严峻,整治整改面临更大挑战,基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是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关键,广大农村村民是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有效落实的基础。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和查找本地区宣传工作中存在的薄弱地区、单位和群体,紧盯重点宣传对象,打通宣传工作“最后一公里”,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宣传范围辐射进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村组等,有效解决前一阶段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全,基层工作人员参与度不高,农村干部群众知晓度不够等问题,努力提升宣传效果,切实形成“不能占”的意识,“不敢占”的震慑和“不愿占”的自觉,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政策要求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把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通俗易懂

  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坚持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平台上不间断地推送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内容。在乡(镇)、村(组)公共区域、显著位置悬挂条幅、张贴公告、摆放展板、绘制墙板报。组织公益宣传活动,编排文艺节目,现场解答群众疑惑,发放宣传手册。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向村民广泛宣传有关政策,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拓展和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的实用性和实效性。同时,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在宣传内容形式上注重创新,将枯燥的文字规定和生硬的法律条款,通过动画、音频、视频等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呈现,不断增强宣传内容的感染力、吸引力,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宣教中心、自然资源报社制作了系列漫画、海报、音视频等宣传品,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专栏中公开发布(www.mnr.gov.cn/zt/tb/bbz),各级可下载使用。各级要及时报送本地区宣传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自治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转发各地参考借鉴。

  

  

  自治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gdbhgl/202012/t20201214_246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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