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焦点 > 正文

我厅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1-03-13 来源: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作者:佚名

  2月24日下午,厅党组书记、厅长丁式江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省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厅贯彻落实意见。厅领导班子成员、总规划师、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就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了深刻阐释,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对于我们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紧扣“优生态、保发展、惠民生、守底线”和履行“两个统一”核心职责,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抓手,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通过持续深化“ 多规合一 ”改革、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稳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秩序;要持续优化“土地等项目”保障等格局、大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创一流营商环境,切实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和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和规划服务保障,确保“十四五”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明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要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方面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树立正确党史观,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切实把党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注重实际效果,创新方式方法,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统筹疫情防控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好巡视整改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不动产登记、村庄规划编制、农房报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组织开展巡回督导,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省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特别是围绕建党10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宣传活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宣传思想工作始终,精心策划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宣传活动,积极谋划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等,切实为建党百年大庆营造团结健康向上的思想舆论氛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自贸港建设中主动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原文链接:http://lr.hainan.gov.cn/ywdt_312/zwdt/202103/t20210312_2944758.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