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关注农地 > 正文

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1-03-2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稳定发展,3月22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部派出机构要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管理和指导,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要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三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部派出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完善艰险地区、危险作业等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四要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应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就加强地勘、测绘行业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强调,做好野外安全风险防范;加强艰险地区作业安全管理,在危险性较高的区域开展野外作业,应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项安全教育和物资保障,提升野外生存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野外作业安全管理,针对不同野外作业方式,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野外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特别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部派出机构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作者:丁全利)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xwdt/mtbd/202103/z20210329_908368.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