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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了新调整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3月29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渔政亮剑”渔政执法工作以及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情况。

  据悉,2020年,农业农村部牵头实施了“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查处跨区作业渔船2219艘,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10781艘、“绝户网”66万余张(顶)。从协作机制建设上看,渔政与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闽粤、粤桂琼等省际渔政联合执法合作实现常态化,合作内容更加务实,合作成效更加显著。

  发布会介绍,2021年3月上旬,农业农村部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对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调整。该方案共包括海洋伏季休渔、涉外渔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等9个专项行动。

  谈及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江开勇表示,该制度在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增加渔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农业农村部本着“总体稳定、局部统一、减少矛盾、便于管理”的原则,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调整。今年起,我国将对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福建海域休渔时间进行优化,将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的休渔结束时间由8月1日延长至8月16日,与南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保持一致。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优化了福建海域的休渔时间,明确要求休渔渔船须要回到船籍港休渔,提出了对非休渔的钓具渔船的具体管控措施。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不断强化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持续关注和评估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落实情况,加大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促进我国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hy/202104/t20210402_2618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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