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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发布时间:2021-04-21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积极组织开展全省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专项执法工作。自2020年5月启动黄河长江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以来,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方案》(青自然资办〔2020〕41号),要求各市(州)按照排查梳理、清理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并积极组织召开8个市(州)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加的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把握生态要害、加大违法行为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协作配合四项要求。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2020年8月至9月,组织工作人员分别赴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等地对各地存在的违法线索核实不到位、违法行为制止不到位、违法案件查处执行不到位、整改缓慢等问题进行检查,要求各地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踪督办,逐一销号,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求各市州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整改督办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且工作推进级慢的地区,采取重点督促、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整改,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全面梳理排查违法案件(线索)。全省共排查自2018年以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057宗,其中土地违法1913宗,矿产违法144宗。土地违法案件(线索)1913宗,涉及土地面积3.53万亩(耕地1.7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万亩),已立案查处1565宗,结案1338宗,共收缴罚没款1.01亿元,党政纪处分309人、拆除违法建筑22.23万平方米,尚未结案227宗;正在调查8宗;非立案处理或违法不处理340宗,处理到位297宗,尚未处理到位43宗;矿产违法案件(线索)144宗,其中已立案130宗,均已结案,收缴罚款425.3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62万元;非立案处理14个,均已处理到位。四是多措并举推进专项执法工作。为严厉打击我省黄河流域主流支流沿线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根据全省近年来黄河流域沿线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情况,2020年4月至9月,对黄河沿线区域进行无人机专项航拍执法,航拍面积143平方公里,覆盖3州市6个地区,提取疑似违法图斑74个,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核实,要求对核查出的违法问题进行依法查处整改到位。此外,严格开展矿产资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省8个市州深刻汲取我省“木里事件”教训,2020年8月至10月,由当地党政一把手亲自带队,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矿山企业及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全省共排查矿山企业及关停废弃点共计1592个,并对排查出的问题一级一级抓落实整改,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办〔2021〕35号),针对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专项执法作出了再部署、再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经过全省上下齐心努力,我省专项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区依然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政策理解上有偏差、排查梳理不实不细等问题,加之尚未建立有效的执法协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尚未改变,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推进尚未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专项执法工作。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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