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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多措并举保障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1-06-12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以深入贯彻“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要求为抓手,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贯彻“三落实”要求保障项目落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出台四方面14条硬举措,全面保障全省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牵引,以助力经济发展为主旨,围绕企业、项目、服务制定《若干措施》,通过推动措施落地,旨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构建起政策特惠、审批特快、服务特优、机制特活的自然资源保障新格局,为全省系统打好保障项目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实现以项目建设的大突破,带动振兴发展的大提速提供坚强助力。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发挥引领作用。着眼国土空间规划和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尚未编制完成实际,及时回应各地关切,明确城镇、村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核,以及勘查开发项目办理的过渡期政策。今年以来,通过有效解决规划过渡期“无规可依”问题,加速提升了项目落地。

  二是强化要素支撑,加大保障力度。在用地上,强化指标倾斜,降低成本、精准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降低房屋建设工程存量用地盘活成本,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应保尽保”。在用矿上,聚焦资源安全、国防安全,缩短审批周期,简化审批程序,对涉及国家安全、军工需要的铁矿等国家战略性矿产的矿业权审批,支持容缺办理。在用海上,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围填海项目,积极引导在围填海历史遗留存量区域内选址,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模块化”审批,改变过去省市县三级逐级报审的串联审查模式,将用地审查内容划分为若干独立模块,实行一体联动、并行办理。推进简化办理。对于项目用地范围内与报批项目无关的历史违法用地,由各地依法依规处理,处理情况不作为项目报批的审查要件。深化联动办理。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实现用地审批与林地审批同步受理、同步办理。通过一系列惠企举措,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压实责任链条。突出在机制保障上强化约束,建立项目保障、快速协调、监督考核“三大机制”,成立重大建设项目保障工作专班,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精准化落实,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提升保障质量。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td/202106/t20210610_2656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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