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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三农调研员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已正式印发。这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首份政策文件,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实化法律相关条款,从家庭监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6方面出发,明确25项重点任务。

  强化家庭监护责任,重点聚焦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实施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优惠。要求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开展监督。同时,加强学校保护工作,重点聚焦健全学校保护制度,有效防范学生欺凌。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

  加大社会保护力度,重点聚焦指导国家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履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义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鼓励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下属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

  强化政府保护职能,重点聚焦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建立监护评估工作制度。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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