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年处置闲置土地2000余公顷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北京市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近三年累计处置闲置土地2000余公顷,2020年处置率超过50%,充分发挥存量闲置土地盘活对服务城市发展、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规划、实施“增存挂钩”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取得积极成效。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机构改革过程中,北京市明确由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承接全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确保“队伍不散、衔接不断、工作不乱”;强化市区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联系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市级指导、区级落实、属地监管”原则,将闲置土地处置指标任务分解至各区,确保取得实效。
分类分区,逐步化解。一是系统梳理全市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土地闲置原因、用地性质、建设内容和所在区域等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位于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和重点区域的闲置土地,从实现和服务首都功能、促进“高精尖”产业落地、落实用地减量规划及“留白增绿”等方面,综合研究处置方式和时序。二是结合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划和正面清单的,在已取得前期基本建设手续的前提下,部门联动协助企业加快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促进项目开工建设。三是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属于负面清单并无法在短期内开工的闲置土地,转变实施方式或解除合同,逐步进行处置。四是对非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五是因“毛地”出让仍存在拆迁且拆迁量较小的,会同属地政府稳妥推进处置。六是处于司法查封状态的闲置土地,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其进行处置。
健全机制,加强督察。北京市出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细则,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供地前期研判、批后监管预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针对闲置土地有偿收回难,着手制定闲置土地有偿收回相关政策;为促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有效开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启动了对各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自主督察。
据悉,目前北京市闲置土地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总量相对较小且呈逐年递减趋势,年度新增闲置土地占供地计划的比例不足1%,年度消化的存量超过增量。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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