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图闻天下 > 正文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连日来,辽宁省自然资源部门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宣传主题,创新普法模式,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高质量做好自然资源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11月29日至12月5日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和专业律师团队组成的普法宣讲团来到朝阳市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

  本次活动以“普法下乡,服务基层”为主旨,坚持贴近乡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依村民所需,发挥自然资源职能所长,围绕村民实际需求开展普法和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为基层村镇办理行政案件提供悉心指导。

  在建平县深井镇金沟村活动现场,普法宣讲团通过设立政策普法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解读节约集约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内容,向群众大力宣传宪法、新《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解答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发证等问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册。

  活动中设置的有奖问答环节,变“单向灌输”为“趣味互动”,得到广大现场群众的热情响应,进一步增强群众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为更好地解决村民实际困难,宣讲团还走进村户,“零距离”为村民开展法律义务咨询和法律援助。在金沟村村民秦国志家中,法律专家面对面为他讲解了宅基地申请、继承等方面的专业法律知识,为他解决了困扰难题。

  在喀左县兴隆庄镇镇政府会议室里,来自开宇和华轩两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实际应用”为题,采取以案说法、以案宣法的形式,为广大村镇领导干部及村民们带来了生动精彩的政策解读专题宣讲,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由纸上冰冷的条文变成鲜活生动的家长里短。特别对其中涉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征收、耕地保护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结合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进行详细介绍,不仅接地气,而且更容易让人入脑入心,现场气氛热烈。

  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负责人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真正把法送到群众身边,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形成普法新常态。

  

  

  


原文链接:http://zrzy.ln.gov.cn/ywbb/tpxw/202112/t20211203_43846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