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根据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部署,我部将在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明月村举办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日主场活动。请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三、重点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是推动宪法法律进村入户的重要载体,是激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平台,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安排,使宪法法律精神深入农村、深入基层。

  (二)突出农村特色。“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要以农民为主体,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物质文化生活和农民精神风貌。要通过创作和展播贴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治节目,让农民群众在主题活动中感悟法治精神,增强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确保务求实效。要牢固树立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要把“宪法进农村”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机结合,把宪法法律精神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为树立农业农村普法品牌形象,我部组织设计了农业农村普法标识。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可在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期间全国上下联动举办的农业农村普法活动中使用农业农村普法标识。各省区市“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有关情况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我部法规司。

  联系人:居立 电话:010-59192732 邮箱:zfszhc@126.com

  

   附件:1. 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宣传标语

   2. 农业农村普法标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

  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宣传标语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3.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5.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6.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7.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8.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9. 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

  10.同谱法治惠民曲 共唱乡村和谐歌

  11.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12.知法守法你我他 幸福平安千万家

  13.学法用法我示范 幸福生活法相伴

  附件2

  

  

  

  

  

  

  农业农村普法标识

  标识释义

  标识紧扣普法的“法”字,关联“三农”主题要素,运用中国书法的艺术形态,将普法要素与“三农”的特点相结合。整体由核心和外围两部分构成。核心部分法字左侧三点的黄色和蓝色,代表土地与水,寓意农业农村普法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扎根基层接地气;右侧由蓝色和绿色构成的“农”字,象征着“三农”的绿色发展理念。左右两侧由一条蓝色线条联结,整体构成了一个“浓”字,又形似词语“三农”,象征着以普法为纽带,党与农民群众紧密相连、血浓于水的关系,彰显了普法贴近农业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生活的价值取向。外围是由稻穗和“农业农村普法”六个字构成的圆环,整体简洁、大方,具有专属性和唯一性。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nybgb/2021/202112/202201/t20220104_638626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