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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改革拓宽农民增收路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坐在家里,轻松拿钱,享的是集体产业壮大的福啊!”春节前,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沈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召开分红大会,村民姜世庚领到了分红款2220元。

  沈福村党总支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何锐介绍,分红是根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1年股东实际流转入股土地面积,结合收益情况进行的,由“保底分红+增益分红”组成,当天启动的是该村第3村民组股东分红,共涉及47户股东,分红款共计76140元。

  2021年,沈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本村538.97亩闲置的集体土地,入股到沈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5亿元,旨在将沈福村打造成一个融田园风光、村落探访和文化研学为一体的文化创意特色小镇。

  同一天,大圩镇磨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也举行了土地使用权流转入股项目首次分红,涉及村民376户,共计分红176.73万元。2019年,为给农民带来更持久的效益,磨滩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启动“圩美·磨滩”乡村振兴项目,不仅方便了村民就近就业,还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增收。

  “近年来,合肥市深入推进‘三变’改革,力促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做优做强,构建起集体增收、群众分红的良性发展格局,让村民享受到越来越多的红利。”合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该市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31个,占比45.3%。

  “三变”改革推动了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壮大了集体经济。

  据省农业农村厅统计,2021年全省新增“三变”改革村689个,开展“三变”改革的村(居)达到1.15万个,占比由2020年的68%提高到72%。全省共有248万农户获得改革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17.1亿元。

  “在‘三变’改革推进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通过与经营主体开展股份合作,推动了集体资产盘活利用,有力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经管总站副站长陈晓辉表示,2021年全省参与“三变”改革的村获取改革收入7.8亿元,村均6.8万元,同比增加9.3%。

  此外,通过实施“三变”改革,引导科技、人才、资本等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培育了一批种养、加工、冷链、物流等农业企业。2021年全省累计引进培育各类承接主体2.1万个,实施“三变”改革项目2.8万个,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地根据不同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拓宽发展渠道,创新改革模式,突出要素保障。各地在资金投入、用地政策、金融支持等方面创设了一批配套措施,优化“三变”改革实施环境。

  据了解,滁州市出台政策,明确到村财政资金项目可比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做法,交由村集体实施,财政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经营性资产超过10万元的,由所在村集体按不低于30%比例持股,并按协议获取收益。合肥市制定村集体留用地指标管理办法,按照每个行政村不低于3亩的标准安排村级留用地指标,助推“三变”改革。

  在金融支持方面,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三变”承接主体融资渠道。南陵县建立“三变”改革承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经营管理比较规范、收益相对稳定的承接主体,开展信用评级与授信,去年对84个承接主体授信3240万元。

  通过“三变”改革,引导农民把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入股经营主体,参与利益分配,获得财产性收入,是我省实施“两强一增”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尽管农村‘三变’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承接改革的主体实力弱、产业层次低、改革收益不明显;支持“三变”改革的政策不多,激励手段不足,基层推改革的积极性不够等问题。”陈晓辉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扩大改革范围,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分类指导;坚持效果导向,围绕提升改革质量,聚焦主体培育、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实施“五个一批”提升工程,即培育一批新主体,建设一批新项目,发展一批新产业,形成一批新机制,打造一批新模式,高质量推动农村“三变”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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