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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现将《2022年全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日

  

  2022年全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打好种业翻身仗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扎实推动资源保护、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五大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推进我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着力夯实种质资源基础

  (一)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采集、入库(圃)步伐,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目标任务,并通过农业农村部验收。继续开展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推进全省各地畜禽品种资源普查面上数据审核,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系统调查、新发现资源发掘申报国家审定和遗传资源精准鉴定采样等工作。加大珍稀濒危品种的抢救性收集保护力度,确保资源不丢失。

  (二)压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省级以上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管理,开展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提升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设水平,省级以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位根据三方协议落实保种任务,严格规范保种技术。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对国家、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保存的种质资源、创新种质、改良种质、携带新基因的优异种质、具有突出性状的优异种质,以及新收集、引进、鉴定、创制、汇交的种质资源等进行登记,推进农业种质资源身份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三)推进地方特色农业种质资源利用。积极开展粮油、果树、蔬菜、茶树等地方特色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提纯复壮与示范推广,推动农作物地方特色品种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开展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探索畜禽保种新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进一步促进畜禽良繁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加快推进种业创新攻关

  (四)强化科研育种攻关。深入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组织开展优质水稻、专用甘薯马铃薯、鲜食玉米、特色果蔬、食用菌、白羽肉鸡、高产蛋鸭等育种攻关,育成20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新品种。支持开展高油酸花生品种选育,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青梗菜联合育种攻关,强化青梗菜优异育种材料发掘与创新、优异组合筛选、品种示范推广、育种人才培养与信息交流。

  (五)推进种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健全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评价体系,完善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在沙县、仙游、建瓯建设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基地,鼓励各地积极建设相对固定、耕地集中连片、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进一步拓宽展示示范作物类型,适当加大果树、食用菌以及药用植物等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加大优质、高效、专用、绿色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全省建立农作物新品种省级核心展示示范片点360个,面积9.2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5%以上,品种优质专用率达86.5%以上。加快“圣泽901”白羽肉鸡等畜禽品种的示范推广。

  三、积极推进种业企业做大做强

  (六)强化种业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中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国家和省级科研攻关任务、重大项目,引导企业加大育种研发投入,加大科企协作攻关力度,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七)扩大种业品牌优势。支持企业参与特色地方品种开发利用,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产业优势。立足蔬菜、食用菌、肉鸡等育种和杂交水稻制种优势,打造产品品牌,不断提升福建优势品种种子(苗)、种畜禽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份额。鼓励种业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八)落实企业扶优政策。落实创新型种业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开展重大品种研发和推广后补助项目,推动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等政策落实,促进种业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调动发挥企业育种创新的积极性。

  (九)培育省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总结省级农作物重点种子企业认定工作经验,启动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评选认定工作,促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发展。

  四、全面加强种业基地建设

  (十)加强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建宁、泰宁、宁化、尤溪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南平、龙岩等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提高杂交水稻高标准制种田建设标准,大力推广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等节本、高效技术,补足制种产业发展短板,延伸制种产业链条,促进制种产业集聚发展,确保全省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年产量超过6000万公斤。

  (十一)推进特色优势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国家区域性(茶树、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推动福安市茶苗年产量达8亿株,邵武市多花黄精种苗年产量达2100万株。支持厦门百利种苗公司、福建意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升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强化设施蔬菜优异砧木筛选和嫁接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高设施蔬菜嫁接苗成活率。鼓励长乐等地建设薯苗良种繁育基地,提升全省百香果标准化育苗基地建设水平,鼓励柑橘主产区建设无病苗繁育基地,培育一批菌种繁育基地和菌包(培养料)集中生产供应中心。

  (十二)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闽清毛脚鸡保种场项目建设,支持长汀河田鸡、金定鸭和莆田黑鸭等保种场申报中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各地要推动畜禽核心育种场、原种场、种公畜站及扩繁基地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专业技术队伍力量,完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备份场,提高畜禽种苗供应能力,保障畜禽种源安全。

  (十三)进一步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推进福建省国家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及福建省种子公司福州中转站储备库迁建项目按工期完工投用。全面落实全省250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需种量的储备任务,其中省级100万亩、市县两级150万亩,加强储备种子日常监管,确保储得足、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有实效。

  五、不断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十四)加强普法宣传。加大《种子法》《畜牧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福建省种子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开展新修订实施《种子法》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提升新品种权保护意识,营造种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激励原始创新。

  (十五)强化品种管理。实施《福建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和《福建省甜、糯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加大省级审定品种撤销力度,大幅减少同质化和重大风险隐患品种。强化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主要农作物联合体品种试验和自主DUS测试监管,加强品种试验田间现场检查,建立健全品种试验主体资质评价和退出机制。继续做好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省级审核工作,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登记品种清理以及品种标准样品提取与上交工作。开展省级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正面引导推广优良品种。完善品种试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省级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建设进度,扩大省级水稻试验品种特性鉴定范围,开展省级水稻试验品种白叶枯病抗性田间鉴定。

  (十六)加强种业市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突出重要品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强化种子生产基地、企业和经营门店监管,力争实现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杜绝假冒伪劣种子上市下地。进一步完善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加强制种基地县种子质量检验站建设,推进种子质量认证试点,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种子质量认证。强化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保障种畜禽市场规范有序。

  (十七)加大种业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未依法建立经营档案、未按规定备案及检疫、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地查案、全省联动、全国通报、一查到底”。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种业行业自律,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种业执法水平。

  六、提升种业安全保障水平

  (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党中央和省委明确将种业振兴行动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同考核监督。实行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各地要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和工作力量保障,切实把种业振兴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十九)强化政策保障。各地要积极推动种业振兴行动落实落地,从财政投入、用地保障、市场净化等方面,建立覆盖范围更广、支持力度更大、稳定性更强的种业政策支持体系,切实加大对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视项目谋划,做好“十四五”期间现代种业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及省里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支持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和科技创新。

  (二十)强化队伍保障。加强种业系统自身建设,强化省、市、县三级种业管理队伍,通过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计划等充实乡镇种业推广队伍。注重提升人才队伍专业素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种业发展现状,推动种业政策、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破解种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帮助种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十一)积极推进交流合作。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平台作用,着力推进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建设,鼓励台湾高校、科研机构及种业企业参与闽台农业优良品种交流,支持合作育种研究、联合育种攻关和商业化育种,促进闽台种业融合发展。在保证生物安全前提下,加大优异种质资源引进力度。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xdzy/tzgg_6125/202204/t20220402_58739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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