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公民监督 > 正文

农民日报:农残新标准出台食品安全再添保障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农民日报5月26日报道,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新版标准将于2021 年9月3日实施。据悉,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突破1万项,全面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产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各国通过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方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随着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的增加,检测的农药品种、农产品种类就会更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就会更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就更有保障。新版农药品种新增81 个,残留限量标准数量新增2985 项,食品种(类)新增20个,标准覆盖面更广。为农产品生产者加强质量控制,以及监管部门更准确地发现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依据,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版GB 2763对标“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科学设定残留限量,突出高风险农药和重点农产品监管,更大范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一是突出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规定了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实现了植物源性农产品种类的全覆盖,为严格违法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充分的判定依据。二是突出鲜食农产品监管。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在我国膳食中比例越来越大,其质量安全备受关注。三是突出进口农产品监管。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 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 项残留限量,为更好地把牢食品安全的国门关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利于保障我国人民群众对进口食品的消费安全。(据监测,截至5 月26 日12:00,暂无网络及平面媒体转发相关报道)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zlaq/202105/t20210531_560406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