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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环保事业部召开生态农场评价试点项目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14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上发表文章中明确提出“农业是个生态产业,农村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之后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提出“建设一批生态农场”,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生态农场建设均做出了部署。

  

  生态农场是围绕“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先进的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和模式为支撑,从源头上把控食品安全,改善和优化农业生态环境,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拓展生态农业的多功能性,探索现代农业系统工程。把发展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生产相结合,发展种植业与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相结合,发展农业第一产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相结合,形成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体系,提升农村多元价值,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开始,省农村能源环保事业部按照农业农村部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工作要求,开始探索我省生态农场建设,结合我省的实际连续2年组织开展了生态农场评价工作,以遴选培育一批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市场主体。

  2022年度生态农场评价工作我们提出在2021年试点基础上,在我省建设15家国家级生态农场,带动我省生态农场建设,推广适合我省的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宣传推介我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初步构建生态农业监测体系,积极探索生态农场扶持政策。对拟申请的生态农场提出了合法诚信经营、生态基础良好、产业初具规模、地方重视支持等条件要求。根据今年的评价标准,各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场进行申报。

  6月8日,省农村能源环保事业部组织召开了2022年生态农场评价试点项目专家评审会。聘请沈阳农业大学刘庆玉教授、中国科学院沈阳生态应用研究所陈欣研究员、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刘慧颖研究员等参加评审,专家组审阅了38份生态农场申报材料,并提出评审意见;之后,专家组经认真讨论、评议,决定推荐盘锦千鹤米业有限公司等20家农场为2022年省级生态农场。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fwzx/zxdt/202206/t20220614_4577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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