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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13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一、关于支持吉林省建设国家级育种研发中心

  近年来,我部和科技部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吉林省加强育种创新能力建设。一是支持育种攻关。支持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承担重大专项课题,开展大豆、玉米等新品种培育和功能基因挖掘等研究工作,储备了一批大豆、玉米等新品种。科技部组织实施“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吉林省有关单位承担了“主要经济作物分子设计育种”“大豆杂种优势利用技术与强优势杂交种创制”等项目,提升吉林省育种创新能力。二是改善育种条件。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通过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制种大县奖励等,支持吉林省改善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等条件。支持建设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特性鉴定站、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国家玉米育繁推一体化基地,以及公主岭市生猪良种场、延边牛肉牛育种创新基地、白城市澳洲白羊良种繁育基地等种业项目。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400万元,支持洮南市建设杂交玉米制种基地。三是打造育种平台。支持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和吉林农业大学等单位建设包括种业创新在内的10个部级重点实验室,提升基础设施和硬件水平。支持吉林省公主岭市建设以玉米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玉米良种繁育基地,开展玉米育种创新。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实施部省联动、企业创新联合体等新机制,支持吉林省建设种业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区域特色种质资源保护挖掘利用研究;在吉林省布局建设大豆杂交育种等部级重点实验室;结合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制种大县奖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支持吉林省推进种业科技创新。吉林省可结合支持项目,科学规划国家育种研发中心建设,提升育种水平。

  二、关于支持吉林省建设国家级区域性人参良种繁育基地

  吉林省是人参主产区,人参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对人参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科技部2021年启动实施“北方地区人参等中药材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加大对吉林省人参等特色产业的研发支持力度。今年我部认定抚松县为国家级区域性人参良种繁育基地,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指导基地编制种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动与龙头企业结合共建,不断提升人参制种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下一步,我部将在基地符合相关条件后,适时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予以支持。

  关于利用采伐迹地繁育人参品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中关于采伐迹地要在当年、次年及时更新的相关规定,易造成林地用途的改变,不符合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林草局2021年给吉林省政府和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利用采伐迹地加强长白山人参种质资源保护问题的复函》中,要求全面停止采伐迹地种参。建议吉林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精神和国家林草局发展林草中药材的有关规定,将支持人参种植的重点转向林下仿野生栽培,严禁毁林种参、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发生,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不破坏森林资源、不破坏地表植被的前提下,开展林冠下野生环境种植人参,探索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和模式,更好地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林草中药材产业协同发展。

  三、关于支持吉林省建设东北亚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保育创新中心

  按照中央关于种业振兴部署要求,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做了具体安排,将在吉林省建设国家寒地果树种质资源圃、国家山葡萄种质资源圃、国家畜禽区域性基因库和国家食用菌种质资源库等。同时,根据《“十四五”全国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吉林省可在国家级资源库圃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确有必要、条件具备、规模适度、避免重复的原则,建设省级资源保护设施。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2206/t20220629_64036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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