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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62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雷温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西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中西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支持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系统安排。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健全防止返贫机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拓展监测方式,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强化精准施策,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完善衔接帮扶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西部地区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制定14个方面倾斜支持政策。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深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轮换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推动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三是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脱贫县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每个县都形成2—3个优势突出、带动力强的特色主导产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超过50%,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产业帮扶逐步由到户到人向促进区域产业整体发展转变。四是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700万人次,推广以工代赈、公益岗位等方式,多渠道保障脱贫人口稳岗就业。2021年,脱贫人口务工总数达到3145万人,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脱贫家庭全面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目标,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051元。五是持续改善乡村设施条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点积极予以支持,并向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推动提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动力电、4G网,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84%和70%,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不断巩固提升。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指导服务,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中西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的办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强化监测帮扶。指导各地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严格落实精准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二是强化扶持政策。稳步扩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提高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在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三是强化就业帮扶。引导脱贫劳动力参与农产品加工、农田水利、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落实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深化东西部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稳定提高外出务工收入。

  二、关于支持陕西省合阳县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

  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在组织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陕西省合阳县可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通知要求,搞好方案编制和项目设计,按程序上报。若经专家评审符合各项创建条件、且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207/t20220706_64041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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