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知,明确毛虾、海蜇专项捕捞时间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2022年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监管,规范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管理,经征求各地意见,综合考虑资源调查以及潮汐、天气条件等情况,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将2022年伏季休渔期间毛虾、海蜇专项捕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毛虾专项捕捞
(一)作业时间
7月20日12时至7月30日12时。
(二)作业类型/网具
张网。
(三)最小网目尺寸
最小网目尺寸不小于8mm。
(四)作业渔船数量
大连、锦州、葫芦岛市专项捕捞渔船,每市不得超过50艘。
二、海蜇专项捕捞
(一)作业时间
8月5日12时至8月15日12时。
(二)作业渔船数量
每市专项捕捞渔船不得超过50艘。
三、有关要求
(一)除上述事宜外,未尽事宜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2022年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二)各市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毛虾专项捕捞相关申报材料,7月15日前将海蜇专项捕捞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厅窗口,同时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和辽宁政务服务网提交录入申请,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核发《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对未按时限提交申报材料或提交录入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李越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nyxw/nyyw/202207/t20220705_46086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