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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打响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推动村庄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辽宁省决定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2022年辽宁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及了哪些方面,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一、行动目标

  7月至10月,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全面实现“扫干净、码整齐、保通畅、清沟渠”为目标,聚焦公路铁路沿线、河道沟渠、村屯内部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户厕整改和村容村貌提升,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和积存垃圾,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向乡村拓展,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村屯内部及周边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村庄常态化保洁。夯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镇(乡)、镇(乡)领导包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包保责任制,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护服务专业化、市场化,推进村庄垃圾收集站点、乡镇垃圾中转站、填埋场和焚烧厂等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培育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向自然村延伸,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大力推广“辽宁垃圾随手拍”APP,鼓励全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二)开展农村公路路域周边环境治理。开展全省公路两侧垃圾清理专项整治,以村屯公路为重点,针对全省各级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柴草、车辆遗撒物及种植农作物、占用桥涵下部空间等影响路域环境美化和公路畅通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强化路政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涉路域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集中整治全省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乱堆乱占、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擅自填埋公路边沟或擅自开设道口、控制区范围内违建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违法行为。开展全省公路养护会战,以村屯公路为重点,开展路基整修,解决路基不成形、边沟堵塞等问题。因地制宜新植补植绿化,提升公路绿化覆盖率。做好桥孔涵洞清淤、伸缩缝和泄水孔杂物清理等桥涵隧构造物维护工作,及早及时发现处置路面翻浆、坑槽等病害。

  (三)开展铁路沿线外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治理,通过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加大环境整治力度解决铁路沿线白色垃圾、私搭乱建,违法堆放等问题。重点对沈山、秦沈、沈大沿线果农大量使用和丢弃锡箔纸,反复反弹的垃圾倾倒点,以及一些临时加固的彩钢瓦房、塑料大棚等违占违建构筑物,予以彻底清理和整治。严格控制铁路沿线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排放,加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治理,强化铁路沿线林木绿地管理。加强铁路沿线林木绿地管理。加强铁路沿线林木绿地管理,做好沈白等新建线路绿化提前融入,确保宜林地全面绿化。持续推进铁路线路沙害生物治理。铁路地界内由沈阳局集团公司负责整治,铁路地界外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牵头整治。

  (四)开展河湖垃圾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并向中小河流和农村延伸,对河湖内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台账,明确和细化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逐级报省水利厅备案,实施限期销号管理。将河湖垃圾清理整治纳入河长巡河重点内容,各级河长要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河道垃圾清理纳入省级河长制监督检查内容,加强对各地的监督指导,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采取“一市一单”等形式跟踪督办。充分发挥基层巡河员、护河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河湖垃圾问题反弹。积极推进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河湖生态功能和农村水环境。

  (五)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7月底前,各市启动农村黑臭水体(含季节性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新发现小型农村黑臭水体,能立行立改的,要尽快完成治理,新发现的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有序实施系统治理。8月底前,对沿河禁(限)养区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规模养殖场户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散养,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形成震慑。9月底前,178个行政村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部开工,完成一轮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集中排查整治,持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保障机制,确保稳定运行。

  (六)开展村容村貌整治。集中开展柴草堆、石头堆、粪污堆等 “三堆”清理整治,有序堆放、码整齐、不占道。积极发动网格员、保洁员、志愿者、农民群众等共同参与清理“三堆”工作,对堆积物具体位置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重点任务、整治时限和责任人。集中清理私搭乱建,治理残垣断壁,整治沿街商铺占道经营,随意摆放商品,整治随意张贴、涂写、悬挂小广告及非法宣传标语。实现农户门前整洁有序,无农具乱停乱摆、无农产品堆放、无垃圾杂草堆放、无杂草枯树;农户庭院院墙整洁,无乱涂乱画、无乱拉乱挂,杂物摆放整齐、干净有序。

  

  

  

  (七)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时清扫畜禽粪污,减少人直接接触畜禽、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降低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发挥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效能,推进农家肥就近就地还田。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强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可追溯体系,规范和强化农药标签二维码使用。强化加厚高强度地膜与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启动废旧农膜回收试点,建立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八)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7月底前,各地区要完成改厕问题排查“回头看”,查缺补漏,完善信息化排查系统数据,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不留死角。严查户厕整改排查不实、不细、不彻底,以建设台账代替排查台账,台账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等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辽宁省农村改厕问题整改技术指南》中关于更换、维修、重建、维护等相关措施开展整改。8月底前,运维管护体系覆盖率达到100%;9月底前,市、县两级要完成改厕问题整改验收。

  (九)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落实村庄保洁制度,配足保洁队伍,保障工资足额到位,配齐保洁设施,确保垃圾有桶装、有人清、有车运。建立农民参与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扩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范围,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干部包保交通干道、沟塘卫生责任制,对辖区内高铁、铁路、高速、国省县乡道等交通干道和排灌沟渠沿线的环境卫生实行包保。全面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责任制。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评比创建和“道德银行”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李越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nyxw/nyyw/202207/t20220721_4631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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