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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本地区的植物检疫任务。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28310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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