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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8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9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A1

  同意对外公开

  周潮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的建议收悉。经商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节水工作。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0.37亿亩,占全国耕地比重超过54%,节水灌溉面积达5.6亿亩。农业灌溉用水总量近20年来一直稳定在3400亿立方米,农田灌排工程、节水设施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应用为农业节水和高效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我部采取工程措施与技术推广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和高效用水。积极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统筹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建设管灌、滴灌、微管和衬砌渠道,完善田间灌排渠系,着力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2019—2021年,全国共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410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广泛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围绕蓄水、保墒、集雨、节灌、抗旱五大环节,加大力度推广集雨节灌、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水肥一体化、保水剂抗旱抗逆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因地制宜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加大土壤墒情自动监测体系建设,以墒定灌,测算补灌,提高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围绕节水控水关键问题,以节水增粮为目标,开展农业节水控水、高效用水等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农业节水技术发展。

  水利部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完善渠首工程和骨干工程体系,加固改造或衬砌干支渠道,推动补齐节水工程设施弱项短板,进一步提高工程输配水效率。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农业用水效率包括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加强农业用水考核力度。您提出的将农业用水水资源管理考核与河长制考核结合的建议,水利部将进行研究,进一步强化农业用水监管。

  二、关于完善鼓励农业节水政策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有效途径。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印发以来,各地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因地制宜、典型引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实施改革面积累计4亿多亩,为推动农业节水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业综合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34号),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安排部署年度任务。水利部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协调价格部门开展成本监审、核定工程水价,促进价格调整,并结合灌区改造完善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全面实现取水计量,因地制宜选用适宜的计量方式提高灌区斗口计量率。督促地方落实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全面推进灌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进一步加大农业节水工作力度。我部积极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指导相关地方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发展节水农业等。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节水设施运行管护机制

  工程建后运行管护是保障农业节水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水利部等部门强化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深化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今年3月会同我部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83号),进一步督促各方落实管护责任,合理保障管护经费,健全管护机制,积极鼓励各地探索创新政府购买专业化队伍管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管护、纳入政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等多样化实用化的管护模式,严格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监管,加强对各地管护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价等。我部也正在研究制定包括田间节水设施在内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和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推动深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节水政策,加强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监管,确保农业节水设施长期持续发挥作用,有效提升农业用水综合利用效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207/t20220728_64057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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