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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792号(农业水利类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A

  公开

  夏宁、陈彩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优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责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阵地,指导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约9亿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亿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亿亩。我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抓好规划落实工作,指导各地编制并实施好本地区农田建设规划。同时,我部积极加强与有关媒体协调联动,大力宣传报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举措、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田建设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指导各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完善农田水利等田间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关于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当前,农田建设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单纯依靠中央投入满足实际投资需求存在较大困难。我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加强中央投入保障,持续加大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支持力度,2019年以来,实际下达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连续4年增长。同时鼓励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好土地出让收益和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建设投入。江西、江苏等省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提高到了3000元。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建设任务、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保障农田建设中央投入。同时,积极推动巩固和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筹资渠道,完善多元化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

  三、关于建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我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农业用水管理,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稳步提升粮食产能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指导各地探索“网格化”“田保姆”等高标准农田管护模式,充分发挥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的作用,增强农田水利等设施管理使用合力。2022年水利部会同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83号),指导地方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和责任,依据管护责任、规模和标准,明确工程管护投入标准,建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由水费收入、经营收入、财政补贴等组成的合理负担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发挥工程长期效益。

  四、关于完善建设标准和加大培训力度

  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我部牵头修订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国家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为,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供了科学适宜的标准支持。同时,我部不断加大农田建设技术培训力度,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2022年农田建设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2〕4号),指导各地综合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授课等多种方式,扩大培训规模,强化课程管理,提高农田建设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以《通则》为指引,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同时,继续加强农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地贴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农田建设领域各级管理与技术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农田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209/t20220901_64084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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