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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岩溶碳汇潜力调查评价,服务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6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韩景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岩溶碳汇潜力调查评价,服务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的建议”收悉。经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岩溶发育概况

  (一)岩溶分布规律。我省岩溶地层较发育,沉积厚度在1000~2000米,地表出露岩溶地层主要发育在鲁中山区,即济南、泰安、淄博、枣庄、临沂、济宁东部及潍坊南部,面积达约3万平方千米。覆盖型岩溶及埋藏型岩溶地层主要发育在鲁西、鲁北覆盖区,即菏泽、济宁、德州、聊城、滨州、东营,面积达约2万平方千米。

  (二)岩溶发育特点。我省岩溶具有典型的北方岩溶特征。岩溶地层形成于5.2~4.6亿年之间,中新世(0.1亿年)以来,在岩性、构造、气候的因素影响下,形成溶沟、石芽、溶沟洼地、溶蚀谷地、岩溶泉、干谷等地貌形态。相比南方岩溶,我省岩溶具有富水条件复杂、空间分布不均匀、地下河系统较少、岩溶地下水补给周期相对较长等特点,岩溶水一般以岩溶泉及人工开采的形式排泄。

  二、我省岩溶碳汇调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一)具有良好的地质工作基础。多年来我省组织实施了系统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取得了丰富的基础地质资料。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济南市趵突泉泉域进行了小范围岩溶作用碳循环试验研究。2016年,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实施了济南地区典型岩溶泉域碳汇研究工作,初步获取泉域岩溶碳汇量为每年近2万吨二氧化碳(约每平方千米每年25吨)。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的山东省岩溶发育区地质环境调查项目,基本查清了全省岩溶地层分布特征、发育环境、形成条件,初步计算了岩溶水资源量,建立了岩溶关键带调查与监测示范点,评价了岩溶资源环境效应,为开展全省岩溶碳汇调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岩溶碳汇调查监测全面启动。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研究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和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22年8月3日,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方案》聚焦岩溶、土壤、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明确提出了做好我省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价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组织实施等5部分内容。其中,《方案》对岩溶碳汇调查研究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力争2025年完成岩溶碳汇计量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提出岩溶固碳增汇实现路径,助力全省实现“双碳”目标。

  三、我省碳交易市场建设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提供材料,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的为发电行业。山东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落实第一履约周期配额履约清缴工作,在履约企业数量、履约配额总量全国最多的压力下,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配额清缴工作,全省305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实际履约11.52亿吨,累计成交额45.98亿元,占全国58.14%。

  目前,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只有发电行业,今后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至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放企业,碳交易的市场导向作用也将进一步明显,通过碳交易市场鼓励和促进重点排放企业进行低碳能源消费和低碳技术改造,在减碳、固碳、捕碳、用碳各环节进行技术创新,重塑生产过程、工艺过程,甚至跨行业融合形成新的产业和业态,不断增强竞争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全省岩溶碳汇监测评价。按照《方案》工作部署,科学划分全省岩溶流域单元,开展济南、淄博、临沂等典型岩溶流域碳汇调查监测试点,制定典型岩溶流域碳汇调查监测技术方案。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加紧制定典型岩溶流域碳汇监测评价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任务。

  (二)加强岩溶碳汇形成与权益分配研究。以沂源盆地为重点研究区,系统开展环境因子(岩石、土壤、大气、降水、气候、土地利用方式等)调查监测和稳定性研究,查明岩溶碳循环形成条件、影响因素、迁移转化、源汇计算,最终评价岩溶碳汇通量,为岩溶碳汇排放权和水资源权之间的权益划分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岩溶碳汇方法学研究。在试点调查评价基础上,科学研究确定岩溶碳汇计算模型,计算试点岩溶碳汇通量,估算全省岩溶碳汇通量。开展植被恢复、土壤改良、水生植物培育等人工岩溶增汇技术研究,全链条设计、建立岩溶碳汇监测方法学,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岩溶碳汇标准体系,提出岩溶固碳增汇实现路径。

  (四)探索岩溶碳汇交易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区域碳普惠机制,推动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落实,引导省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优先购买碳汇产品进行碳中和,为各种碳汇提供消纳空间,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zxwytablqk/202208/t20220815_4027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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