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日照市付疃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占用山东日照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日照市付疃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占用山东日照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的请示》(日自然资呈〔2022〕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征占用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日照市付疃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占用山东日照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该工程以付疃拦河闸形式占用山东日照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面积6.2416公顷。其中永久占用面积4.3485公顷,主要内容为原拦河闸拆除改建橡胶坝及调节闸、河道主槽边坡护砌、配套下游消能防冲设施及机电和观测设施、原址改建右岸引水闸、改建管理设施等;临时占用面积1.8931公顷,主要用于施工便道、堆料等施工期相关配套设施。
二、该工程存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占用湿地公园行为,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你局要加强指导监督,确保行政处罚措施逐条落实到位。
三、你局要严格监督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指导,强化运营期监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对发现不按审批要求占用湿地、违法违规占用湿地的,要及时制止并报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同时报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206/t20220610_3960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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